茂名市正昊招標采購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6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茂名市政府采購網、茂名市正昊招標采購代理有限公司網上發(fā)布的化州市平定鎮(zhèn)圩鎮(zhèn)垃圾清掃市場化運作服務項目(采購編號:8833-MMZHHZ19141)公開招標公告,現將原公告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
招標文件的“第三章 投標人須知”第八點質疑和投訴
31.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31.2采購文件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31.3提出質疑的供應商(以下簡稱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31.4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
31.5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質疑的日期。
31.6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32.質疑的答復
32.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拒收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發(fā)出的質疑函,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
32.2供應商對評審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或者競爭性磋商小組協助答復質疑。
32.3質疑答復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
(2)收到質疑函的日期、質疑項目名稱及編號;
(3)質疑事項、質疑答復的具體內容、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4)告知質疑供應商依法投訴的權利;
(5)質疑答復人名稱;
(6)答復質疑的日期。
質疑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32.4質疑聯系方式
質疑受理機構名稱:茂名市正昊招標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質疑受理機構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號大院1號4樓402
質疑受理機構電話:0668-3917788
質疑受理機構傳真:0668-3915533
33.投訴
投訴提起及處理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執(zhí)行。
其他內容不變,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招標文件與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更正文件為準。
特此公告。
采購人:化州市平定鎮(zhèn)人民政府
采購人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668-7530308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朱小姐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廣東省電信實業(yè)集團公司茂名綜合辦公樓4樓402
電話:0668-3917788
傳真:0668-3915533
茂名市正昊招標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8日